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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部國內旅遊服務的火車頭 上山下海吃喝玩樂,最好玩的行程盡在justtravel
Justtravel休旅行銷網成立於2001年12月,成立目的原意在輔助嘉義縣政府與縣農會推展「觀光農業」套裝行程,並整合嘉義縣市境內觀光產業商家資源,以網路行銷通路創造休閒旅遊社群。
至2002年12月,國內「個人化旅遊行程」成為國民旅遊主流商品,Justtravel配合嘉義縣農業局與觀光推動小組有意擴大推動「國民旅遊卡」適用嘉義縣市旅遊,結合宇迅科技網路行銷實務與大山旅行社產品開發與團程服務之專長,共同成立嘉士得休旅行銷公司。
目前主要經營中南部套裝旅遊服務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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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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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士得旅行社有限公司
Justtravel嘉士得休閒旅遊網
負責人:何璧修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28226922
嘉建商登字第○九二○○二八七號
OITTS編號:ots01182
創立:二○○三年四月十日
資本額:新台幣陸百萬元
員工人數: 12人 (二○○三年十一月)
服務地址:嘉義市垂楊路316號5F-1
公司電話:05-3109701
傳真電話:05-3109161~3
業務主管:鄧漢鵬
E-mail信箱:justservice@justtravel.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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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套裝旅遊行程服務
1.「自由行」套裝行程
(1) 商品形式: justtravel針對旅客可方便解決交通、餐食的著名景點,會規劃自由行的旅遊行程,讓客戶可以享受最直接、自由與私密的旅程。
(2)
服務內容:justtravel自由行商品提供的服務內容主要包含主線交通來回安排、住宿安排(含早餐)、旅遊保險、門票與導覽圖提供。不包含客戶的遊玩解說、區域接駁及主餐食部份。
(3) 商品模式
(4) 商品特性:解決旅客難以安排的交通與住宿問題,保留旅客對其自己行程的規劃權。
2.個人化「導覽型」套裝行程
(1)
商品形式:針對行程具體驗活動安排及地方特色人文景觀,須有地陪人員隨同解說與照顧者,Justtravel提供最完整的行程規劃旅程給消費者選購。
(2)
服務內容:商品提供的服務內容主要包含主線交通來回安排、住宿安排(含早餐)、所有餐食安排、景點導覽人員、DIY活動體驗、旅遊保險及行程表等提供。不包含客戶的自行額外支出。
(3) 商品模式
(4)
商品特性:解決旅客所有吃喝玩樂與交通、食宿的行程問題。完整將旅行社的團體旅遊服務品質提供給個人散客旅遊者。
3.客制化套裝行程
(1) 商品形式:團體旅遊,指定觀光景點與食宿安排。
(2)
服務內容:商品提供的服務內容主要包含主線交通來回安排、住宿安排(含早餐)、所有餐食安排、景點導覽人員、DIY活動體驗、旅遊保險及行程表等提供。不包含客戶的自行額外支出。
(3) 商品模式(個人化旅遊的擴展辦理)
(4) 商品特性:將旅行社提供的旅遊商品與服務,加值及深度安排給特定詢問來訪團體單位。
二、
訂房中心服務
(1) 訂房服務標的
(2) 服務內容:協助網友代訂訂房中心特約飯店、渡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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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報名方式
(1) 網路直接下單,再由客服人員與消費者進行訂單確認。
(2) 電話傳真報名下單:消費者經由Justtravel網站獲取行程資訊後,直接向嘉士得客服中心進行電話訂單確認。
(3) 門市下單:嘉士得服務處位於嘉義市垂楊路316號5樓之1,提供現場諮詢與下單服務。
二、服務確認憑證:
客戶下單繳款後,客服中心會提供傳真、郵寄或e-mail等形式的確認單,及付款憑證(發票或代訂房間飯店證明)等之認證資料。
三、受理憑證執行窗口
(1)
客服中心處理:由於旅遊商品不具實體形式,因此,商品的遞交,係經由消費者向客服中心確認出發日期後,由客服中心行前安排相關旅遊服務,讓遊客逐一完成「雙方約定的服務內容」。
(2)
住宿飯店處理:住房或自由行旅客可憑確認單據,直接至住宿房店,要求受理服務的提供遞送,以完成雙方約定的服務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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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付款方式
ATM轉帳及電匯:
若您選擇ATM或電匯付款方式,Justtravel將提供給您本公司銀行帳號,並請於付款期限內至銀行ATM櫃員機轉帳付費或直接電匯。
國泰世華銀行:嘉義分行
轉帳銀行代號:013 匯款代碼:0130361
帳號:036-03-002662-9
戶名:嘉士得旅行社有限公司
傳真刷卡:
旅客簽署銀行提供之傳真扣款同意書,再由客服中心與銀行完成請款動作。
門市或服務站繳款:
一般消費者會在行程出發日直接至Justtravel
的門市服務站,進行尾款的繳納與領取行程相關憑證。
(2) 付款期限
經嘉士得旅遊客服專員回覆訂單成立起三日內,需完成付款,若超過付款期限,未接獲來電告知原因需保留訂單,一律自動取消訂單(房)。
訂單成立日期為出發(住宿)日期一週內,恕不可再次變動出發(住宿)日期,並請依客服專員告知之付款期限為主,未於期限內付款亦自動取消訂單(房)。
(3) 線上訂購流程說明
選擇商品
→ 進入立即訂購按鍵 →
結帳 → 輸入訂購人及使用人資料
→ 送出訂單
(客服人員將在48小時內與訂購人員確認行程及付款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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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遵循「交通部觀光局八十九年五月四日觀業八十九字第○九八○一號函修正發布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內容所明訂辦理之。
相關條文如下:
第十八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行政規費,並應依下列標準賠償:
一、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四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旅遊開始前三日以內(含出發當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百(即出發三日內不接受取消或改期)。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第十九條(因旅行社過失無法成行)
乙方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甲方之旅遊活動無法成行者,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甲方並說明事由。怠於通知者,應賠償甲方依旅遊費用之全部計算之違約金;其已為通知者,則按通知到達甲方時,距出發日期時間之長短,依下列規定計算應賠償甲方之違約金。
一、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五、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六、若乙方接受甲方訂單時間為出發日前七天內,基於行程處理時間的急迫性,可能出現非受迫性的延誤,因此乙方僅將退還甲方已繳交費用,並不再負任何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乙方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得以扣除餘款退還甲方。但雙方應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說明其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為維護本契約旅遊團體之安全與利益,乙方依前項為解除契約之一部後,應為有利於旅遊團體之必要措置(但甲方不同意者,得拒絕之)如因此支出之必要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一條(出發後旅客任意終止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後,中途離隊退出旅遊活動時,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後,未能及時參加排定之旅遊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時,視為自願放棄其權利,不得向乙方要求退費或任何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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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travel消費若遇問題該怎麼辦?
在商品詢問過程中,若是有商品上的疑問或是對服務過程有所反應,可直接email至『客戶服務中心』carol@justtravel.com.tw
詢問。或電洽 :05-3109701您的問題將由專人處理。嘉士得旅行社為交觀甲字6939號
品質保障協會旅品九七字第嘉0055號,對於本站的任何事項亦可至此協會反應。(關於產品問題 /
包含內容及售價等,請直接洽詢Justtravel客服部
05-3109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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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們,嘉士得旅遊網絕對保護與尊重您個人的隱私權,請您詳細閱讀嘉士得旅遊網線上搜集使用者個人資料的方式、範圍、利用方法、以及更正的方式等事項;有任何疑問,可以利用電子郵件和嘉士得旅遊網客服中心聯絡,我們將儘快回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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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個人資料蒐集之隱私權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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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要求加入會員、訂閱電子報,或使用線上訂購服務、或參加其他活動時,嘉士得旅遊網可能會要求使用者登錄個人資料,以便於和使用者聯繫、完成交易、提供服務、或處理訂閱程序;在此情況下,嘉士得旅遊網將明白告知使用者,如果使用者選擇不接收任何廣告或聯繫資訊,嘉士得旅遊網將完全予以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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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除非使用者同意,嘉士得旅遊網不會擅自將使用者個人資料使用於其他用途,也不會以任何形式公開個別使用者之個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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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擁有在任何時候修改個人帳號資料及偏好設定的權力,包括要求停止寄發相關訊息等,使用者可以利用電子郵件和嘉士得旅遊網客服中心聯絡,將儘快為您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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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線上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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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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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經由嘉士得旅遊網交易平台進行線上購物,為瞭解您購買產品的類別與數量,以及付款人、收受貨款資料,嘉士得旅遊網將會以線上或離線方式,蒐集您主動提供所購買產品內容(如品名、數量、金額等)、付款人資料(
如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電話、生日、性別等)、收貨人資料(如姓名、電話、地址等)、付款資料(如信用卡號碼、信用卡有效期限、或銀行轉帳號碼等)等相關資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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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關於付款人資料、購買產品相關資訊或服務內容等紀錄,用於提昇嘉士得旅遊網個人化服務品質。收件人資料,用於遞送您所購買之產品或服務至您所指定的處所;付款資料僅用於約定您支付該筆購物之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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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自我保護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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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妥善保管密碼及任何個人資料,不要將任何個人資料,尤其是密碼提供給任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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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完成購物、收發電子郵件等程序後,請一定要做登出帳戶的動作,假如您是與他人共用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務必要關閉瀏覽器視窗,以防止他人讀取您的信件或其他個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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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如果您自行洩漏自己的個人資料、會員密碼或付款資料給予第三人使用,您應就第三人的行為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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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隱私權保護政策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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